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路是连接经济的重要纽扣,因此各地最重视的就是高速路的修建,新建高速路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因为高速路涉及的面积比较大,所以征收的土地面积广涉及到人员也比较多,高速路征地补偿的标准也因此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国家由此制定了高速路征地补偿的标准,您关心的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可以依据此标准作为参考。一、高速路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二、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1、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早日通车,按照渝北区的统一部署,目前石船镇正在进行该项目所占土地的前期清理和调查工作,待重庆三环高速路正式征地批文下达后,将组织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村社群众进行土地补偿、人员安置等政策的详实地宣传宣讲。2、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按照永川府发〔2008〕22号、永川府发〔2010〕37号文件规定执行。征收土地补偿费15000元/亩(不分地类)、安置补助费为25000元/人(征地农转非人员)。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的面积为准实行定额补偿,每亩定额补偿为青苗补偿费1650元/亩、附着物补偿费4500元/亩。因此涉及到问题比较多,所以现目前完整的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还没有出来,相关部门会经过调查和听取人民的意见之后,根据国家和其他地区的高速路征地补偿标准,制定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重庆三环高速路周边的农民可以多多留意相关方面的新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残疾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退税吗?
      残疾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退税吗?政策中对残疾人规定,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信贷办理后没有及时还款会怎么样?
      信贷办理后没有及时还款会怎么样?欠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被通缉的。通缉只对犯罪分子使用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


·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法律不断的完善,婚姻自由是众所周知的一项规定,但仍旧有人违反相关的规定,比如包办婚姻这一类活动就受到了您的关注,但是......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是什么?在土地出让合同协议上写上,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标明的内容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


·一、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
      一、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当遇到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形时,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另外一种情况......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一、过年登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是工作原因导致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


·公司法人需要打印些什么材料?
      公司法人需要打印些什么材料?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


·暴动越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