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逃税会对法人判刑吗

我们知道,每个企业都是有自己的法人代表的,这个法人代表其实也就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通常一家企业只有一个法人。而很多时候法人需要对企业的一些行为承担责任,那么实践中要是企业逃税的话,此时要对法人判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企业逃税会对法人判刑吗1、需要承担责任2、《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二、何种情况成立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金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1、教唆、帮助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实施逃税行为的,以逃税罪的共犯论处。纳税机关的工作人员与纳税人员或者扣缴义务人相勾结,共同实施逃税行为的,成立逃税罪的共犯;行为同时触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2、对本条第三款的处罚阻却事由的理解:(1)任何逃税案件必须经过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没有处理或者不处理的,司法机关不得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2)只要行为人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不论税务机关是否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均不能再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3)只有当行为人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而不接受处理的,司法机关才能追究行为人刑责。(4)二次指因逃税受到行政处罚后又逃税而再次被给予行政处罚,才否定处罚阻却事由的成立。(5)关于处罚阻却事由的规定,不适用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税款的行为,也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的逃税行为。就《刑法》中规定的逃税罪而言,其实不仅仅是自然人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单位同样也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但在单位构成此罪的情况下,虽然表面上看是企业逃税,但实际上也是要有相应的人员来进行决策、操作的。因此在企业逃税的情况下,作为企业法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房产证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房产证相当于的二手房的质保卡,没有房产证就不知道买的二手房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若进行了购买的话,则势必会带来难以估计的风险。那要是......


·刑诉中酌定不起诉情形包括什么
      刑诉中酌定不起诉情形包括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吗,能否变更抚养权
      若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抚......


·打架派出所处理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不论是刑事案件的办理,还是一些其他案件的办理都是有时限规定的必须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比如说现实生活当中,打架斗殴的话会有公安机关......


·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
      一、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


·司法鉴定抑郁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般犯罪分子会以自己患有精神病为由想要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我们都知道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如果在司法鉴定中确实患有该病,属于没有行为能力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几年?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几年?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


·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做吗?
      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做吗?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贪污判几年 怎么处罚贪污犯罪
      一、贪污判几年怎么处罚贪污犯罪(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因为诉讼标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诉讼标的额更具有法律意义,建议遇到此类情况......


·法律对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对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不法分子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打架斗殴事件说大就大,说小也小,主要就是看打架斗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