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当前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

在当前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别人侵犯自身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侵权行为较为严重,达到一定程度是需要受到刑罚处罚的,那么诽谤侮辱罪如何判刑呢?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
  在我国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和诽谤罪的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
  侮辱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不构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在平时生活中,人们会关心诽谤侮辱罪如何判刑这个问题,其实在我国诽谤罪和侮辱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还需要进行区分。犯侮辱罪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也有可能剥夺政治权利,犯诽谤罪的刑罚和侮辱罪是一样的,两个罪的行为都涉及侵犯名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


·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
      一、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什么?拘留时间增加的规定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


·人力资源部怎么安抚辞退的员工
      人力资源部怎么安抚辞退的员工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进行商标申请当然是为了能够成为注册商标,然后获得《商标法》更多的保护。而在申请商标的时候会涉及到在先原则,那么什么是商......


·北京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
      北京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2017年3月17日,北京晋级版方针“认房又认贷”空降。二套房购买一般自住所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60%,购买非一般自住所的首......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


·一、离婚后精神损害赔偿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后精神损害赔偿欠条有法律效力吗?只要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协议就是合......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


·逾期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逾期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向银行贷款。贷款之后,如果经济状况仍然没有好转,可能会出现逾期......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才能有可能有加班工资,而公务员是不依据劳动法来设......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有的人在与对方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有觉得协议中的内容对自己不利,因此就想反悔不认账。那么此时从法律角度分析,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可能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