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

什么是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一、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因设立的宗指业已实现或根据无法实现而解散,公司因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解散等,都适用普通清算。破产清算和普通清算都要通过清算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企业划句号。但破产清算它的基本目的是破产还债,而普通清算的基本目的是双重的,
  第一是清产还债;
  第二,清产分配,在一般情况下,普通清算在清偿完债务后,都会有剩余财产,因此,必须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
  破产和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的区别是是否能够继续运营,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己的业务,以争取重组或盈利以避免破产。以美国的破产法为例,破产和破产保护都有不同的法律条文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当一个公司面临破产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申请破产保护,争取再度盈利,面临破产的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在120天的保护期内不受债权人追讨债务的侵扰,如果能重组成功或重新盈利就可以避免破产。如果直接破产可以依据破产法第七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全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破产清算适用于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带有法律的强制性。破产清算组必须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破产清算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从破产清算组的成立、破产财产的清查、确认、变现、处置和分配,到破产债权的确认、清偿、清算组的撤销,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普通清算适用于清产还债程序,清算组是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清产还债面对的是每一个债权人,而破产还债面对的是债权人会议。在多数情况下,普通清算都会有剩余财产,在清算程序上,也就都会有剩余财产的分配程序。
  很多人对公司破产的理解就是公司倒闭,其实在法律上面公司要申请破产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申请破产还要经过一系列的清算,盘查,偿还债务。而破产又有清算和保护,具体的相关内容,您可以参考上文什么是破产清算与保护的区别。如果需要更详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咨询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一、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根据《刑法》第439条之规定,犯本罪......


·长城汽车行贿如何处理?
      一、长城汽车行贿如何处理?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是关于行贿罪的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国家征收土地人口补偿的土地价格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人口补偿的土地价格是多少?一、国家征收土地人口补偿的土地价格是多少?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


·期房通常是指那种尚未修建完工的商品房,对于这样的商品房要是购
      期房通常是指那种尚未修建完工的商品房,对于这样的商品房要是购买的话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而购房者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国也对开发商销售期......


·这里应该是交罚金不是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这里应该是交罚金不是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


·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的区别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的区别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人(或者转给了公司......


·一、重婚罪判处管制合法吗?
      一、重婚罪判处管制合法吗?不合法的,不会判处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交定金吗?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交定金吗所谓二手房定金是在二手房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


·患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患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1、基本医疗权。2、疾病认知权。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


·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处理?
      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处理?夫妻离婚之后,双方都有权利再婚。而再婚夫妻如果离婚,同样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一般来说,再婚夫妻在结婚时可能......


·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样的?质量就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建筑工程质量更是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一项工程项目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像是身患隐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