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该怎么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的抚养义务怎么承担?想要弄清这个问题第一步需要确定非法同居生下的孩子由男方抚养还是由女方抚养:

  

  1、双方可以一起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额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法院会依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

  

  2、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跟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跟随对其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的一方生活,比如收入水平较高、生活水平较高的一方;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提出自愿选择跟谁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业机密罪要哪些证据
      可以收集下列证据:1.具有某种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2.未经原告许可,非法获取、披露、使用该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证据有下列几种:书证;......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对工伤鉴定的流程相信您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就能得到解决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


·二审终审制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二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在中外法制历史上,都曾出现过......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人包办、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他人婚......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一、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情况,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


·我么知道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非常多,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交通工具
      我么知道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非常多,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如今每个人都可以买的汽车,导致道路上的车辆很多交通拥堵,再者就是因为驾......


·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双方觉得合理
      国家大力改革,为农村改造较好的居住条件,把原有的田地拆迁改为公住房,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因此小富起来,有人在拆迁后结婚,婚后因种种原因离婚,既然......


·一、夫妻离婚诉讼可以再审吗?
      一、夫妻离婚诉讼可以再审吗?夫妻离婚诉讼是不可以再审的。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没有补偿,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