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一、医疗机构有提示患者家属尸检的义务吗?
  在患者死亡后,医疗机构都会对患者的死因进行分析,经医院分析得出死亡原因后一般都会将患者的死亡原因记录在死亡通知单上。但是如果在患者的死亡通知单上出现在“死因不明”的情况时,医院要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有义务书面通知患方家属进行尸体检验,以查明患者的死因及确定院方诊疗行为的过错,一些风险防范意识强的医院还会将尸检通知单经患者家属签字后与病历一同进行封存。
   二、患方质疑医院给出的患者死亡原因,应当如何处理?
  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若因治疗无效死亡,医院都会对患者的死因进行分析,在确定患者死因的情况下将患者的死亡原因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患者家属,若患者家属对医院确认患者的死亡原因存在质疑,可以主动提出尸检申请,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患者进行尸检,通过第三方查明患者的死亡原因。
   三、由谁对患者进行尸检?
  尸检解剖不是由医院的医生进行的,而是由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进行的。
   四、尸检的费用应由谁垫付?
  在实践中尸检费用一般都是由申请方先行垫付。但是尸检作为查明患者的死因及确定院方诊疗行为的过错的途径,属于医院的举证行为,医疗机构若想为诉讼打下基础,稳定患方情绪,降低患方停尸医闹的风险,医疗机构可以考虑先行垫付尸检费用。
   五、尸检有时间要求吗?
  尸检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六、医疗机构如何履行提示患方尸检的义务?
  在患者死因不明或患方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有必要书面提示患方进行尸检,医疗机构有必要制作尸检告知书,在发生争议时,通过尸检告知书书面争求患方是否愿意尸检,由患者近亲属签字确认,并及时提醒患方封存病历,将尸检告知书与病历一并封存。
   七、患方不愿在尸检告知书上签字,医疗机构如何处理?
  在患者死亡后,承受不了已故亲人的二次受伤,患者家属在情感上一般都会比较抵制尸检,时常出现既不愿意尸检,又不愿意在尸检告知书上签字确认,这便给医疗机构举证证明是否履行告知义务设定了障碍,医疗机构更可能因空白的尸检告知书而承担鉴定不能导致的败诉风险。因此,医疗机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已履行对患者的尸检提示义务,面对患者对尸检告知书的沉默,医疗机构须在尸检告知书上签字注明“已提示患者家属进行尸检,患者家属表示不同意并不愿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然后由两名以上的医务人员告知书上告知人一栏签名见证,然后及时将空白告知书与病历一并封存,由家属在封存病历的档案袋上签字确认。
   八、医疗机构未履行尸检提示义务的不利后果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规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患者死亡原因无法查明又无尸检报告(鉴定书)的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司法鉴定中心一般都会以缺乏尸检报告和检材不全为由将案件退鉴,案件一旦陷入鉴定不能境地,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尸检提示义务,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诉讼中一败涂地。
  出于对已故之人的尊重,患方家属一般都承受不了让法医的手术刀再一次伤害自己的亲人,更承受不了已故亲人的二次受伤,患者家属一般都会比较抵制尸检。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这不是必须的,但是在患者死亡原因无法查明,则无法进入实体性的医疗鉴定,医疗机构在医患纠纷诉讼则可能因尸检问题陷入不利局面,承担败诉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审查起诉与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
      一、审查起诉与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后,谁都想拥有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孩子会归女方所有。而如今,随着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进......


·并购基金市场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样的
      并购基金市场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样的并购基金市场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样的专业化的并购基金在盈利模式上至少有七种模式。1、“资本重置”获利。并购......


·股权比例46与股东权益有什么关系?
      股权比例46那么相对于的股东享有自由保护的权益,具体各股权比例与股东权益的关系如下:股权是股东利益最直接的体现,持有一定的股权比例意味着股东在......


·遗嘱有效必须具有哪些必要条件?
      遗嘱有效必须具有哪些必要条件?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专利权的法律特点都有哪些
      专利权的法律特点都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分门立户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醉酒开车撞死人应该如何判刑?
      酒驾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吗?
      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


·软件登记流程有哪些
      现在这个互联网社会,市面上流行着各种各样的软件,手机上的,电脑上的,软件指的是计算机程序和相关的文档。而且受保护的软件必须是由开发者自主独立......


·开车时等红灯玩手机是违章吗?
      开车时等红灯玩手机是违章吗?为了严查当前普遍存在的开车玩手机现象,交通部门也开始行动了。除加强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还充分运用监控系统,全面抓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