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流程和费用

民事诉讼流程和费用虽然是法治社会,但周围还是有民事的纠纷和问题发生,屡见不鲜,那么可能有的人会知道他们为何而发生纠纷,而从来没有关注过他们走民事诉讼流程和费用是如何的,那么接下来让我们来为你们详细介绍一下,您花点时间看看吧。民事诉讼流程一、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民事诉讼费用法庭调解诉讼费也可以调解,不是硬性的要求。而且诉讼的费用也是由原告先行垫付,然后判决之后就是败诉的人来支付的。结合以上的相关内容,您现在应该知道了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和费用是怎么样的了吧,有没有觉得长知识了,其实花点时间了解一下法律知识也并不会觉得很枯燥,反而会觉得作为一个公民了解这些是一个守法公民应做的义务。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提供法律援助要钱吗
      在我国提供法律援助要钱吗维护司法公正是我国的追求,在促进法律建设的过程中,我国不断完善法律,尽力确保司法独立和公平公正。其中法律援助就是体现......


·因刑事中止民事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因刑事中止民事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因刑事中止民事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


·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一、顾客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的责任主体我国在关于顾客在商场受伤这一情形中,大多数的时候采用侵权责任法来解决这......


·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婚?
      一个人起诉离婚这主要是指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也可以称之为单方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才会依法受理......


·民事诉讼行为中诉讼要件的内容有什么
      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双方进行民事诉讼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民事诉讼是,期间双方应当对此相关的内容有所了解。那么,您是否知道民事诉讼行为中......


·欺诈离婚不复婚怎么办?
      欺诈离婚之后,若对方不愿意复婚则无法自行恢复婚姻关系,若对财产分割方面有异议能有所救济。一方如果以欺骗手段离婚,以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


·要是酗酒打架斗殴怎么办?
      要是酗酒打架斗殴怎么办?一、酗酒打架斗殴怎么办(一)一般怎样处理一般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打架斗殴处罚,罚款拘留,严重的话就得适用刑法。......


·建筑公司融资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建筑公司融资面临的问题有哪些最近几年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建筑公司融资也面临这一系列的问题,其中资金问题成为其中的一大原因,如何解决资金问......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投标是指在投标的时候,参加投标的企业因为投标文件中有某种违法或者不符合这次招标要求的,进行招标的工作人员就会对这个投标的文件进行无效的判......


·申请专利优先权什么意思?
      专利优先权就是发明创造的人在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又在我国以同样的主体发明再次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依照共同参与的条约和相互承认的优先权原则就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