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相关机构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是现代法律体系下不可缺少的一个机构环节和程序之一,进行有效的司法鉴定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帮助。那么相关机构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 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
  司法鉴定机构作为专门的鉴定机构,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中立的地位,其所做的鉴定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法院可以将其鉴定作为裁判依据。
   三、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统一部署,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就下列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三)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报送有关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三十六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司法鉴定机构的正常业务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司法鉴定机构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资质评估,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从上文的描述了解到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也会就一定的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更多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的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血液含量的标准是多少?
      醉驾血液含量的标准是多少?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1、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


·2023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23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贪污罪的立案标准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


·一、法律中规定的劳务报酬是什么?
      一、法律中规定的劳务报酬是什么劳动报酬也就是我们说的劳动者的工资,当然工资仅仅属于劳动报酬当中的一种,其中还有奖金、津贴等。劳务报酬亦称“服......


·中期票据和公司债有什么区别?
      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认为中期票据和公司债都是一样的,可是,其实并不然,中期票据和公司债也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现在的社会,瞬息万变,已经不是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每月加班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
      每月加班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劳动法》第41条还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


·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什么?
      一、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什么?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做别人公司法人怎样规避风险?
      做别人公司法人怎样规避风险?一、做别人公司法人怎样规避风险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


·山上造木屋犯法吗
      山上造木屋不犯法。但是相关人员需要办手续而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自有住宅;其二、必须是在自己的自留山范围内;其三、面积在140平方米以......


·寻衅滋事批捕以后怎么办理?
      在当今社会,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或者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许多人会无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的行为一方面有可能形成打架事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