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前途或者经济利益在招聘员工时简单的口头入职承认,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下面,我们来为您支支招。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保留通话记录、上班打卡记录、工作牌、工作服等证据,同时,要催促公司尽快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企业发出offer向劳动者表明录用意愿,并明确标明了要求劳动者回复的时间以及入职手续办理、职位、薪酬待遇等内容,就应当视为一种要约行为。而根据相关法律,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并且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受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就不可撤销。如果不是您出现欺瞒真实情况或者出现违规情况的话,可以主张公司履行约定。如果单位拒绝的话,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赔偿。建议您以后和单位在确认offer时对于入职岗位、薪酬、入职时间、违约金等最好写明,以防双方发生争议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私人企业不少都是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通知面试者报道的(规范点的公司就通过邮件通知),如果对方有邮件回复你准备相关入职所需资料,基本上问题不大,一般到了时间去报道就行了。实在不放心的话,可以再上网查询一下该公司的资料信息、有没有什么不良背景,如果真的有过不光辉历史的话,一般都会查询到一些信息。但如果你现在有工作,准备等新工作确定下来再辞职的话那要留心,因为口头通知是很难取证的,万一真的不好彩遇到公司反悔,就很难给自己维权了。
  综上所诉,关于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一定对口头入职提高警惕,如果应聘公司口头入职那么您一定要小心,您可以督促公司马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公司。如果公司口头入职后反悔,劳动者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口头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我国在他项权证的这一块主要是针对土地产权的相关限制,而且通常在抵押权力当中,现在有关机构都是要有他项权证才会放款的。如今申请房贷跟他项权......


·人流男方赔偿多少合理?
      人流男方赔偿多少合理?一、人流男方赔偿多少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中,并无任何堕胎造成精神损害的依据。但是堕胎......


·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一、分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分期付款违约要付法律责任并影响征信记录在发达国家尤其重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解除合同还能要求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还能要求违约金吗?解除合同是可以要求违约金的,所谓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


·入室盗窃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盗窃罪是一项古老的犯罪,它往往以平和地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所以通常情况下,盗窃罪需要窃取财产价值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犯罪。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与方式您知道吗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与方式您知道吗在我国法律上,将“主体”定义为行为执行人,这也意味着一项行为的执行,必然存在着主体。那么,撤销权作为一种民事权......


·检察院退侦的程序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检察院退侦的程序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检察院退侦的程序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


·抑郁症怎样做司法鉴定的?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可以免除罪罚的。为了判断被告方是真的有精神失常的情况而不是假装的,法院会向鉴定机构申请精神......


·渣男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渣男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钱,那么可以考虑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之前警告下对方,如果再不还钱就法庭上见。二、欠钱不还违法吗?1、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