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网贷暂时还不起怎么办?

网贷暂时还不起怎么办?
  
  网络贷款越来越受一些急需用钱的人士的青睐。网贷的手续简便,金额从几千到几万不等,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救急,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部分还不起贷款的人遭遇恶意催收等严重后果。如果网贷暂时还不起怎么办?我们相信许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网贷暂时还不起怎么办?
  
  1、向贷款机构说明自身情况,申请展期,延长还款时间;
  
  2、另外找一家贷款机构申请一笔贷款资金,用这笔资金先还款,避免逾期;
  
  3、若剩余还款数额不大,可向亲友借钱周转,再还钱给亲友。
  
  二、网贷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受损
  
  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你的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因为蝇头小利,错失自己的信用财富,其实非常得不偿失。
  
  有些人说,我拿的网贷的贷款,这些不会计入央行征信。且不说,现在网贷与央行的互联互通更加紧密,就是在网贷圈子里,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一家不还,别家的贷款也会很难审批。
  
  3、被各种手段催收
  
  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的,甚至会有催收人员24小时贴身紧逼,严重扰乱你的工作、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这种“精神压迫”。
  
  4、被起诉,资产可能被查封
  
  也许你“抗压”能力强,觉得以上所说的后果都是毛毛雨,那金融机构也不会跟你客气,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他们也只能拿出“法院”这个秘密武器,用法律武装自己了。
  
  一旦法庭宣判完毕,你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也必须得执行“还款裁决”,否则,法院就会依法查封你名下房产,以拍卖所得,偿还欠款。
  
  5、情节严重要坐牢
  
  一般来说,借钱不还这类事件都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份严重就会坐牢。
  
  首先应将最低还款额还上,一般网贷金额不高,可以向亲友先借一部分,再慢慢还给亲友,不要因为欠款而不好意思向亲友伸手,逾期不还的后果更严重,除了会遭受到各种手段的催收外,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


·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的行使过程中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侵权者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人其......


·检察院立案侦查监督审查期限是什么?
      检察院立案侦查监督审查期限是什么?1、采取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


·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
      主犯是在犯罪行为中直接实施、起主要作用、直接实施犯罪的是主犯,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既然行为不同,所定的罪也不同。刑事案件主犯在逃从犯怎么处理......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壮大,完善基础建设的步伐也逐步迈进到各个边远地区。而要进行基础建设就必须涉及到土地征用......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的需要对拥有者给予补偿,但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生活水平有不同的规定,那么根据最新颁布的政策文......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的人员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涉案房屋并不需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买卖。公民买卖房屋、土地必须要遵守......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吗?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要看究竟是因为哪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而不......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比较多的,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我们是可以使用它来进行贷款的,而且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也是一种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