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通常情况下,客户信息还包括交易产品、需求数量、价格政策、结算方式等,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客户名单属于公司的保密文件,第三方无法掌握和知悉,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获得经济效益,长期稳定地占据市场。二、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三、员工离职后还需要遵守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职和离职后传播、泄漏单位商业秘密。在做出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后,按约保守商业秘密就成为劳动者的义务,违约就要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公司来讲,无论是一些长期稳定的客户还是新增的客户,这都能够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无论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目的是什么,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即便窃取客户资料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签的有保密协议,公司还是可以追究该员工的违约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
      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一、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残疾人发生车祸和正常人一样定责和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具体地址)多少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


·最高人民法院非法集资司法解释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未按照法律程序,在社会上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那么......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明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隐瞒,这样的包庇行为在我国是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即包庇罪。至于是否构成包庇罪,还要看有......


·一、房子没有房产证遗嘱可以公证吗?
      一、房子没有房产证遗嘱可以公证吗?不能公证的,因为无法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遗嘱按要求写就有效。《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


·公司债券发行人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人条件一、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


·如何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量刑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什么是监视居住、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监视居住、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众所周知,监视居住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但实践中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究竟什么......


·基本工资与加班费有关系吗?
      基本工资与加班费有关系吗?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