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债务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债务一、不打官司怎样催收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有权决定停止向债务人供货及停止提供赊销等)。
  催收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企业应明确其拥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等。
   2、书面函件催讨(包括传真方式)
  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最正式的。必须明确地向债务人传递一个信息,他们需要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
  首先,用词应该因客户而异,或严厉或委婉;
  其次,书面催讨往往还是使得诉讼时效中断的有效措施,或者是解除合同等的前置程序;
  再次,如果需要作为将来诉讼仲裁的证据,那就应该使用能够证明送达到的方式,比如让对方签收、或使用邮政快递等。
   3、面访催收
  对于欠款金额较高的债务人,采用面访进行催帐是非常有价值的。
  公司内什么样的人员适合去面访催债,应该考虑清楚。并且要进行必要的培训。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在催收帐款过程中获取客户对债务的书面确认或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付款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书面确认或付款计划越早拿到越好,因为,随着催帐手段越来越严厉,就越来越不容易拿到了。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能在被催帐的过程中更换人员,如果能早拿到这样的书面确认,催款会更加容易。
   二、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
  打官司也就是进行诉讼。法律诉讼仲裁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进行法律诉讼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诉讼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3、诉讼成本
  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4、判决的执行
  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
  债权人都要讲究一定的方法,以保证结果的成功性。而在打官司催债时,证据是关键。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有效的解决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营业执照会自动注销吗?
      一、营业执照会自动注销吗?营业执照并不会因为长期不经营而自动注销,反而会因为不进行公司的注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在一定的期限不注销公司,......


·非法行医罪的最新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最新解释是怎样的非法行医也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由于此时行为人并没有确定相应的行医资格,在专业能力上面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如果贸然为......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


·故意杀人没杀死怎么定罪量刑
      众所周知,故意杀人罪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例如故意杀人没杀死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呢?在下文......


·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范本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执法部门在一些办事过程中由于不规范操作造成人们的一些损失,导致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个时候公民是可以向国家申请相应的赔......


·工伤鉴定没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没等级是怎么规定的?没有鉴定上级别的工伤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贪赃枉法的案件相继发生。其中比较大的牵扯到国家的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算是一个。可能很多非法律工作者都不明白什么是私分罚没财务......


·夫妻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夫妻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


·非婚生子女的含义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的含义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父亲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二、我国非......


·夫妻离婚时什么情况有赔偿
      夫妻离婚时什么情况有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