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公诉什么意思?

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一般人不了解的名词,比如国家公诉,也许有人会问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国家公诉就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什么类案件才能成为国家公诉类案件等三个方面助您了解国家公诉。
  
   一、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
  国家公诉是指我国的检察机关对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被公诉人即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败诉后需要承受相应的刑罚处罚。
   二、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公诉案件是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是不允许和解、撤诉的。
  自诉案件是由法院直接立案审理,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不告不理,告了法院才受理。当事人双方如果和解了,是可以撤诉的。
   三、什么类案件才能成为国家公诉类案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
  (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国家公诉就是刑事诉讼之一,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即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缺少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律师网欢迎您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先行赔付协议书书写要点
      先行赔付协议书书写要点一,什么是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


·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还款违约金最高是不能够超过实际损失的20%,因为在我们国家这样的一种违约金,它对于当事人员受到的损害是具有一种补偿性质的,......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在民法上,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很重要的二类法律行为,都具有很高的技术性。因此,始终能对现行民法作出正确的解释......


·民法总则监护人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监护人范围是如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范围修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


·员工长期劳动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员工长期劳动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长期合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您都明白的是劳动局在我国的作用就是处理一些关于劳动方面的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比较关心的就是劳动局是否可以做工伤鉴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


·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怎样计算?
      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怎样计算?一、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劳动仲裁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可以提反诉:(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最新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


·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
      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在单位安排了加班之后却又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大多数劳动者还是知道该如何维权的。但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呢......


·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1)招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招标是招标放单独所所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