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相信您对于养老金和公积金都很熟悉,但是对企业年金,相信知道和了解的人不是很多。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保障,其中不乏一些人有把企业年金提取的想法。但是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对企业年金提取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年金的提取也要按照规定来,接下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企业年金提取的内容吧。
  一、 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实际,职工领取企业年金至少要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包括职工因病、因伤达到社保部门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2)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4)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二、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企业年金的继承权
  三种情况,且有继承权:
  一是,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 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是,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举例: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4%=240元;而单位虽然是以工资总额的8%缴交,但具体到个人,实际上也为这名基层公务员缴交了6000×8%=480元的职业年金。
  再如一名60岁退休的公务员,其对应的计发月份数为139月,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30万,那么其可以按月领 取300000/139 =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该参保人的职业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连领139个月。
  企业年金和养老金一样,需要在退休以后将企业年金提取,并且是按月提取。您可以认为是养老保险的补充,为您退休以后的生活添加物质增加物质基础。违规提取企业年金也是违法行为,同样,企业年金也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因此,我们提醒您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提取要求对企业年金进行提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
      一、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醉酒驾驶会受到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的处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


·犯罪分子没批捕还走公诉不?
      一、犯罪分子没批捕还走公诉不?没批捕,不会公诉处理。刑事案件未批捕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立即释放,一种是继续侦查,在继续侦查的情形下还是有可......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代通知金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代通知金是怎么样的?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东把房子租给二房东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一)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


·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


·新驾照多久可以上高速?
      新驾照多久可以上高速?一、新驾照多久可以上高速拿到驾照1年后就可以单独上高速路了。1年内上高速需有3年驾龄的人陪同。根据“123号令”第六十......


·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
      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


·朋友想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想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


·信用证诈骗罪判多长时间?
      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会用到信用证这种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但是有些人就利用这种文件进行诈骗活动,那么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触犯信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