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如何处罚?

在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地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不断加快,尤其是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令人惊叹。但与此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更容易泄露,一些非法分子更是通过非法的途径获取公民的信息。那么,如果情节较轻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应该如何判罪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如何处罚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可能会予以拘役处置。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通过上述我们的介绍,我们得知一般而言,在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也会受到处以拘役的处罚。如果情况严重的话,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以及不同的犯罪主体,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您一句,一定要注意我们的个人信息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财产保全期限法律依据有哪些
      财产保全期限法律依据有哪些财产保全从实质上来讲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干涉。因此财产保全程序需要法律对其进行约束和限制。那么,......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一、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无法定抚养人应该是可以申请五保的,这里所说的五保,实际上就是我们国家对于农村地区没......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


·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负责人,通常由总经理担任。其拥有核心权力,可以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比如签署合同,洽......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


·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一、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夫妻离婚起诉一定要请律师吗?
      夫妻离婚起诉一定要请律师吗?夫妻离婚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选择,看是协议方式好还是诉讼方式更适合,不同的方式下其实法律方面的要求不同。而随着......


·商人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商人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现在很多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
      现在很多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替业主进行维权。业主委员会完全是业主自发成立的组织,尽管如此,也要按照一定流程成......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由此不难想象出延迟退休已是未来走向。但至今相关政策仍未出台,因此此时男女还是会按......


·买卖合同诉求解除合同被驳回怎么办
      买卖合同诉求解除合同被驳回怎么办?买卖合同诉求解除合同被驳回的话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