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军人重大过错都有哪些

一、军人重大过错都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怎样认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而不需要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关键。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二、军人离婚法院如何管辖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有现役军人违反规定,证明军人一方犯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属屡教不改,不可原谅的错误,不必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直接向军人所在单位团以上机关驻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除军婚的若是协议方式的话,则必须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不然就要求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而以诉讼方式离婚的,则我们还是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军人重大过错都有哪些,并且诉讼过程中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军人一方实际存在重大过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移送到哪里?
      一、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移送到哪里?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


·刑事案件批捕后法院不开庭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法院不开庭吗?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最终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不起诉才可能不开庭。案件小到可以不追究的前提下,可以不起诉不开庭。......


·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需要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判断。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现在很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很常见,那在起诉后能否要利息,这就有了许多的争议,法律方面是有着......


·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对遗产的分配自然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的。但很多时候要么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要么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就只能按照......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量刑处罚是什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一、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


·私募股权融资流程是什么?
      私募股权融资流程是什么?目前,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企业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其来源广,还要求其流动性强。因此私募股权融资(PE)变成......


·法律上电动车醉驾罚多少钱?
      法律上电动车醉驾罚多少钱电动车醉驾罚款2000元。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确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