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一、家庭暴力救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一)社会救助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和虐待,往往是因为家庭中的一些琐事、小事产生的。家庭成员间的争吵打骂往往是在气头上,由于是一时的冲动所为。
  
  
  在这种情形下,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做一些说服调解工作,让当事人消消气,冷静下来,多考虑纠纷的严重后果。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人民调解组织可具体负责此类行为的劝阻和调解工作,其具体工作范围、程序可依《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二)民事救济
  
  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如何处罚家庭暴力行为
  
  (一)行政处罚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家庭暴力通常伴随着拳脚、棍棒武力,如果不及时制止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甚至导致被害人的重伤,死亡。被请求部门措施不尽相同,如果受害人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的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采取劝阻的措施;如果受害人是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请求,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制止的措施。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二)刑事惩罚
  
  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家庭暴力有多种表现形式,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而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之后,对于同居情侣之间的暴力行为,也是适用《反家暴法》的。而对于家暴需要承担的责任,涉及到三方面,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若是家暴十分严重了,则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


·批捕前调解好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批捕前调解好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调解,但是调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其次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调解,《刑......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一、年离婚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年离婚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效的离婚协议会产生双方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属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实现,实践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离婚协议无......


·法律规定放火罪怎么判刑处罚
      法律规定放火罪怎么判刑处罚一、放火罪怎么判刑处罚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建筑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如果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


·物业收取保安服装费合理吗
      物业收取保安服装费合理吗?1、物业收取保安服装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
      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


·离婚时双方的其他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双方的其他财产怎么分配?按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分配。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