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来讲,在治疗一段时间之后最好就尽快的申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确定了自己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要求对方做出赔偿。但这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2、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3、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包括医院证明、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4、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对于需要做交通事故鉴定的当事人来讲,了解清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这对自己申请鉴定其实是很有帮助的。至少能够大概的了解程序内容,这样才能事先做好相应的准备,这样才能尽快的拿到鉴定结果,对交通事故做出相应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成年人适用累犯吗 未成年人是否适用累犯
      一般在犯罪之后的五年之内,要是再次故意实施犯罪,并且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这样的情况下通常就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累犯,在我国认定构成累犯的需......


·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 一、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
      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一、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不公开吗?经济仲裁审理方式一般是不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仲裁应当开庭......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一、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买房不能贷款可以退房吗?
      买房时,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为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不能贷款......


·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一)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没有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


·湖北黄冈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黄冈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政府工作人员与当地的人们协商拆迁事项,征收土地是政府为了社会的共同的利益所实施的一项政策,......


·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清偿合伙债务注意什么
      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清偿合伙债务注意什么债务与收益相对,一个企业在经营运营的过程中,既会产生收益,也会有债务的产生。而由于合伙企业与一般的......


·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一、公民只要具备下面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2、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