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方式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第一种方式是员工辞职然后与第三方企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发给员工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定,只有员工向原企业提出辞职,要约才能生效。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原企业无需为此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第三方企业对于员工将会给出较高的待遇以获取员工的同意。
  
  第二种方式是企业与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为此企业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由第三方企业负担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方式是三方协商转让,约定由第三方企业承继原企业在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但第三方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这种方法应当约定员工的工龄继续计算,并且在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如此,企业将无需立即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并不受到任何损害。
  
  若公司需要进行改名的话,要同时到工商局办理相应的手续,而公司的公章其实也是需要重新刻的。不过就公司员工而言,此时对之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毕竟公司改名之后实质上的一些东西并没有发生变化,之前的劳动合同还是需要继续履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典74条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74条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建设,民法也随之一次又一次的更新,趋于完善。《民法典》对以往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其中有很多......


·对重刑犯能监外执行吗?
      重刑犯能监外执行吗?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集体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集体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集体合同履行应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即集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时间、地......


·竣工验收前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竣工验收前资料需要准备哪些?一、竣工验收前资料需要准备哪些?1、竣工验收告诉书(按大质监号,一次验收的工程填写在一起)2、竣工验收证明书(......


·银行按揭房能办他项权证吗
      现在的楼市,房价经常会高得逆天,普通人想买套房确实不易,于是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但这其中很多相关权利大家都不是很清楚,今天律图小编就......


·到哪个部门可以查询商标名称
      到哪个部门可以查询商标名称?商标查询的唯一官方机构是商标服务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心”),查询的具体做法如下:1、......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我国规定的拘留其实有很多种的,就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等。其中的刑事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措施,也是有具体的时间......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都是以投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了什么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了什么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商标其它类目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管制或拘役有可能缓期执行吗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管制或拘役有可能缓期执行吗?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判管制或拘役的也有可能缓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