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久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至今未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我国住宅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地最高为50年。如果我们购买房屋的地使用年限到期,我们可以申请续期,一般情况下,政府会批准续期使用。因此,您不用担心房屋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利益不受保障的问题。如果看了本文仍有担心,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进一步咨询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上如何处理车辆违章?
      网上如何处理车辆违章?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了。很多事情都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便利了生活,提高了办事效......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2017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根据客运站的情况来看,平日里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也有一些城市的预售期会长一些,......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卖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约定婚前财产属归个人所有,当然双方可以书面约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民事诉讼传票无法送达被告不接受传票的处理办法
      民事诉讼传票无法送达被告不接受传票的处理办法民事诉讼传票无法传达被告传票送达不接受的处理办法《民事诉讼法》1、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


·股东撤资需要承担债务吗?
      一、股东撤资需要承担债务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


·一、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吗?
      一、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吗?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在转让时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1、《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


·因为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承担清偿责任?
      基于同居关系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先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同居双方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同居期间为共同......


·交通事故中未成年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城市交通都非常发达,但是由于家庭车辆的剧增,使得交通压力非常大,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出现交通事故的话过失方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如果对方......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并且没有提前通知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并且没有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需要提前通知(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对员工......


·侵犯名誉权到哪里起诉?
      一、侵犯名誉权到哪里起诉?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当事人可以去到对方所在的法院起诉。对于这种人身权利侵犯的案件最好聘请一个专业的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