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资需要承担债务吗?
一、股东撤资需要承担债务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债,还可以向股东要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退股
1、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优先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较公司法更加细化,则按照公司章程来转移股权。
2、股东申请退股
(一)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追讨公司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帐有以下的优点: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诉讼时效中断非常有效的证据。
3.传真催收付款,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另外,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商业惩罚措施。商业惩罚措施包括:一是停止供货。停止供货不仅是一项商业惩罚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二是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逾期帐款利息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供应商有权收取。
(二)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法律诉讼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以下几个:
1.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2.诉前证据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
3.诉讼财产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股东作为公司运营的管理者,应当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作出决策,以利于公司和企业的健康发展,而股东撤资对公司的运营发展来说显然不是个利好消息,容易给公司造成缺少资金,股票下跌等问题,另外,股东撤资后应当连同债务情况一同撤出,还需要经股东大会研究通过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
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一、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我国2011年1月......
·商品房预售所需条件包括什么
商品房预售所需条件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进行贷款,而贷款的条件有很多,手续也比较复杂,一般贷款也都会需要相关财产来进行抵押,那么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
·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
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附随义务与基本主给付义务的区别,在学理上可分为三点:1、基本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
·一方离婚能给另一个补偿吗
一方离婚能给另一个补偿吗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简单来......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为什么?一、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定金......
·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
每个公司都会为自己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无论对于员工还是公司,工伤保险都可以让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将承担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知道,在作工伤理赔......
·关于公司法人多久能变更
关于公司法人多久能变更国家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间没有规定,但是规定了“公司名称在登记注册之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一、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一般超过40分钟,刑事拘留期间,依法只有律师才能作为辩护人并进行会见犯罪嫌疑人。会......
·起诉乡政府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
起诉乡政府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起诉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在政府部门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如果是起诉县级政府,则要去县级政府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
·非法集资案件特征在我国的表现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到的书一般都是比较大而且进行的活动也是具有危害性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刑法上才将其规定为犯罪,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