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房产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裁终局。
如果购房人与房地产商订立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合同条款且对仲裁机构和事项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符合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生效条件,购房人应据此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2、提起诉讼。
如果购房人与卖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购房人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依法抗诉。
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生效判决,但若您对二审判决仍不服,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8、182条的规定,在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按《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依法提起抗诉。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4、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须围绕请求事项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您需要向开发商索赔,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房屋的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不符,给您造成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二、房产诉讼相应注意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房产案件类型除传统的房屋权属纠纷、租赁纠纷、买卖纠纷、相邻权纠纷外,房屋拆迁纠纷、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公房出售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审理难度增加。并且由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标的额大,与当事人切身利益相关,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另一方面,房地产类法律法规种类繁多,内容复杂。
说实话,对大多数的购房者而言,仅凭自己的能力想要在房产纠纷诉讼中占到“便宜”,那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为了维护您的权益,避免您遭受经济损失,建议您在遇到有关房产纠纷诉讼的问题时,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离婚起诉状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
现在所有的房产几乎都是商品房,而你在买房的时候,都会看价格、看户型、看交通、看楼层等等,是要考虑很多问题的,那有多少人会关心产权年限问题呢?......
·一、办遗嘱公证要那些资料?
一、办遗嘱公证要那些资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保险的种类与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一部分具有忧患意识的家庭就为自身加购了家庭财产保险,为家庭财产加上了一份安全的......
·公司辞退员工档案送档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辞退员工档案送档需要什么手续?1、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由其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辞职或辞退手续后一个月后,向同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如何确定在计算人身损害误工费赔偿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实际误工的时间,并且还要知道赔偿对象的工资收入情况。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
·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
在我国,合伙是一个不同于公司,同时有别于个人的存在,它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合伙人之间一般会签订相......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北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
法院在遇到案件需要司法鉴定的时候,由于法院本身没有司法鉴定的相关机构,所以它会向外委托。北京就有许多这样的司法鉴定机构,正是因为这样的机构有......
·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
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一、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多久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它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一种是未印有“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