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并购基金合伙人协议怎么写

并购基金合伙人协议怎么写
  
  并购基金合伙人协议
  
  订立合作协议各方:
  
  甲方: 住 所: 法人代表:
  
  乙方: 住 所: 法人代表:
  
  鉴于:
  
  甲方是
  
  乙方是
  
  甲乙双方愿共同发起___基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协议签约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 基金背景
  
  二、 基金概要
  
  基金名称:
  
  组织形式:
  
  基金规模:
  
  基金结构:
  
  注册地点:
  
  成立时间:
  
  基金存续期:
  
  投资人出资要求:
  
  出资方式:
  
  投资区域:
  
  投资限制:
  
  1、 投资于单个项目股权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额的20%;
  
  2、 投资于单个项目股权的比例,不超过该企业股权的30%;
  
  3、 除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外,不投资已上市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或其他衍生
  
  产品;
  
  4、 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5、 不得对外举债;
  
  6、 不得对外提供贷款或担保业务;
  
  7、 不得将合伙企业财产用于捐赠或赞助 基金管理人(GP): 基金管理人组织架构:
  
  1、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持股比例为甲方持股60%,乙方持股40%,负
  
  责基金的投融管退等工作。
  
  2、 基金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
  
  名。
  
  3、 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乙方委派,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4、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一名。
  
  5、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视实际业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委派。
  
  资金托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资金专户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流向。 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1、 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项目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
  
  由7名委员组成,甲方委派4名,乙方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代表委派1人。商会可委派1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项目的投决会。(只作为列席代表,不做决策)
  
  2、 项目投资审核由超过1/2及以上的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3、 重大投资事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总额的7%)需经全体投委会委员一致
  
  通过方为有效。
  
  投资退出:通过股权转让、项目转让、企业回购、并购、IPO、上市公司增发并购等途径退出。 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1、 管理费用:
  
  2、 收益分配: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等同于基金存续年限。如双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了基金《合伙协议》后,双方及其他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伙协议》为准。
  
  三、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均负有为本协议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出示本协议及处理本协议时涉及对方的相关资料。但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四、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依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
  
  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协议于2015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并购基金合伙人协议范本了,在我们进行撰写并购基金合伙人协议的时候,要将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产品信息和双方的责任义务等做出一定的说明和规定,这样可以减少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的可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资条法律效力有哪些?
      职员在职期间,企业等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职员工资,为了避免与职员发生经济纠纷,在发放工资时,一般还会附带工资条,......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


·一、女方提出离婚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
      一、女方提出离婚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女方都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抚养费。但是可以约定一方不给付抚养费......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车辆到限行区域通行属于违反禁行标志,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每个城市对于车辆限行违章的罚款有些许的出入,具体以当地的......


·杀害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杀害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杀害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检察院批捕案件管辖范围有哪些
      一、检察院批捕案件管辖范围有哪些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


·厂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厂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活动中,任何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章程,因此厂房进行拆迁过程中也应该遵守一定的流程,按照相应的流程......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


·生活中将空余的房屋等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生活中将空余的房屋等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成为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般会明确租赁过程中发生违约怎么......


·一、能否临时改变房租用途?
      一、能否临时改变房租用途?临时改变租房用途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


·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