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分部工程是根据单位的结构和性质等方面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查十分严谨,法律规定所需要的资料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才能完成验收,下文详细说明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
  
  
  一、分部工程的定义
  
  
  分部工程(parts of construction)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结构形式、工程部位、构件性质、使用材料、设备种类等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项目。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上文详细回答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根据上文,我们知道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根据单位工程性质、材料的不同进行划分。分部工程验收需要完成主体工程的设计,根据流程进行验收,上交法律规定的各项文件才能完成验收。分部工程质量资料十分重要,质量资料必须准备齐全才能完成验收,保证工程完工时的安全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破坏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共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日常生活中,有的人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恶意破坏公共财物,如公共交通工具、公园设施等。像这类行为,如果情节......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对于当街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抢劫罪,此时虽然有抢财物的行为,但由于没有采取暴力行为,只是趁对方不注意而夺取财物的话,那此......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进行法院受理,那么,移交......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当事人扒窃构成盗窃罪吗
      一,当事人扒窃构成盗窃罪吗若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雄起盗窃、扒窃则不需要满足数额条件,即可构成盗窃罪。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新司法解释出......


·春节旅游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春节旅游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春节旅游纠纷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注意明显过低的旅游费用据介绍,近几年,市二中院审理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呈逐渐上......


·企业辞退员工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辞退员工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企业辞退员工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了两者有区别吗?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了两者有区别吗?有的;犯罪的终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可分为实施终了的犯罪和未实施终了的犯罪。如盗窃嫌疑人使尽了所有......


·一、年假未休能要经济补偿金吗?
      一、年假未休能要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标准都是......


·一、盗窃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还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