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年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2017年
  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共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现实生活中,车祸的发生往往是难以预测的。有时候不仅会伤及到成年人,还有可能会伤及到儿童。但是无论哪一种,赔偿肯定是必须要进行的。如果车祸对儿童造成伤残,受害人可以依据文中介绍的内容,即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
      刑事犯罪都是有一个追索期的,而这个追索期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的追诉时效。一般来说,要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那此时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


·1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
      1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一、1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


·提存的主体是什么?
      提存的主体(一)提存的主体,又称提存的当事人,包括提存人(债务人)、提存受领人(债权人)、提存部门。提存人,是指为履行清偿义务或者担保义务而向提存......


·延期交房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当今社会,很多开发商由于资金等问题,往往都不能在合同的规定期限内按时交房,这个时候,您就很关心,当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购房者该怎么办呢?关于......


·工伤认定如何申请,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受伤后,若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就要先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根据经验来看,究竟这个工伤认定如何申请呢?受伤的劳动者或其家属是否可以在任何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夫妻遗嘱可以代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夫妻遗嘱可以代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夫妻遗嘱可以代写吗?遗嘱可以代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


·自己没有工作离婚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吗
      一,自己没有工作离婚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吗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


·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么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有什么?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有什么?一、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一)先到社保局备案部分城市要求必须去社保局办公地点进行备案,部分城市可以直接......


·一、劳动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
      一、劳动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


·属于担保物权的有哪些?
      属于担保物权的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