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

刑事犯罪都是有一个追索期的,而这个追索期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的追诉时效。一般来说,要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那此时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期是不同的。那么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您应该知道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了吧。《刑法》中规定挪用资金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而对应的追索期就为10年。此罪与挪用公款罪不一样,其中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


·国家工商部门怎么处罚传销
      工商部门怎么处罚传销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


·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一、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需要......


·高空坠物砸车修理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高空坠物砸车修理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之后保险公司会对现场进行查勘并寻找责任人,在寻找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和责任方沟通理赔,车主投......


·离婚了小孩能否继承财产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
      离婚了小孩能否继承财产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样的?一个工程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建设单位自身的信誉问题,同时也关系着人们的安全问题,所以,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应当严格......


·2023年债权转让如何有效
      一、年债权转让如何有效?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


·农用拖拉机误工费有吗?
      农用拖拉机误工费有吗?只是车辆损害,人员没有伤亡的话,是没有误工费的,只有车辆停运损失的费用;农用车辆被侵权造成停运损失的,不是误工费,......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


·企业怎么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企业怎么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


·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
      俗话说,有制度才能有规范,因此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确定,是十分必要的,是保障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和我们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必要保障,那么,您知道河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