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
   1、一审审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审限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4、不计入审限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5)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6)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7)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8)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9)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关于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法律详细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缺席的、临时申请回避的、新证人到庭及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而延期审理并不是无限制的延迟。法院在决定下达后,会当庭通知当事人下次开庭的日期等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辞退孕妇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一、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交几份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一、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费用如何收取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影响商业车险费率的因素包括:(1)、车辆性质因素:由于车辆的用途和性能不同,所造成的风险状况也就不同,车辆费率......


·平邑县误工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平邑县误工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


·夫妻离婚后怎么起诉要回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双方最重视的事情,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是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进行判断的,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功,便需要通......


·一、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处罚雇佣16-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
      一、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处罚雇佣16-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特殊保护条件。雇佣童工是禁止的,即16周岁以下的员工,如果招用童......


·犯罪后要怎样争取轻判?犯罪后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构成了犯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会被判刑。不过,法律也有规定减轻刑事处罚也就是轻判的量刑情节,但需要犯罪人的争取。因此,人们在......


·劳动仲裁能否裁决社会保险
      劳动仲裁能否裁决社会保险一般不进行裁定。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


·重伤一级量刑标准有哪些
      一、重伤一级量刑标准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当前有哪些属非法集资的行为?
      非法集资,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违法的行为进行筹集资金的行为。我国目前已经发生多起非法集资案件,被欺骗的普通百姓损失惨重。因此,我们应该清楚了解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