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平邑县误工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平邑县误工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有关误工费用的具体赔偿标准是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工伤赔偿部门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重新认定。一般情况下,伤员可以合法的提交个人的误工收入情况证明,并合法的要求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作原因导致骨折算工伤吗
      工作原因导致骨折算工伤吗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3)还必须满足《工伤保险......


·我国如果卖房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我国如果卖房委托公证怎么办理(一)、办理房屋授权委托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去办理房产证,必须房主本人去吗?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带什么资料?1、本人亲......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一、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一、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想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


·没有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未婚男女双方若生下孩子,也是需要抚养他(她)的。那么,没有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我国法律规定,未婚所生子女,其权利是等同于已婚所生子女的......


·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租赁农民土地使用权规定是农村集体拥有的土地是可以进行租赁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


·可以选择的离婚途径有几种
      ?男女在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样要是打算离婚的话,则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的。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离婚途径......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三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方式有哪些?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吸收外来新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者公司原股东追加投资;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
      丈夫欠债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很多夫妻可能是由于过于的信任对方,所以放心对方在外面做的任何事情,这就会出现丈夫在外面负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