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清算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

股权转让清算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 一、目前现状
   实际上,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开发时,很多开发公司实际所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成本风险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购买的房价上;而工业用地开发时,自己的土地增值税自己来承受,同时依靠企业的财务处理来消化该部税费。
  上述措施都逃避不了未来潜伏和未来将要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等重大缴税科目,只是各有套路而已;而实际上目前暂时通过股权转让,来规避以资产转让形式现实存在的土地税费。总之通俗一句话,现在规避掉重额税费,以后会怎么样,视具体情况而定,总比当前付出现实巨大成本好!这也是很多企业的考量因素,也是目前全国范围内股权转让形式下进土地买卖大行其道的原因。
   二、国家现行规定
  第一,纯土地资产的公司,全部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不能作为投资形式规避增值税。改变原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者联营方式的出资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也需要缴纳税费。这也是与本文乙方进行房产开发时,股权转让款不能计入资产成本相对应的。
   三、对策和结论
  (一)股权转让仍是目前规避土地增值税的不二手段,虽然未来不管土地属性如何,税费成本未来也会得到相应解决,总比现在缴税强;
  (二)股权转让涉及的公司如果只存在土地资产而无其他具体实业的,应当部分转让、逐次转让,分期转让,避免一次性转让引起政府监管部门的重大关注。(而目前税务部门出台的批复也只针对一次性股权转让的个案,并未出台系统文件)
  (三)受让方企业家要有心理准备,不应简单理解股权转让了,以后这类税费就没有了。土地开发时最终成本始终需要靠帐面体现出来,帐面体现不了,节税目的就达不到。应当作长远和综合性的税务筹划。
  以上便是对问题股权转让清算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简单回答,确实股权转让还规避土地增值税方面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国家的税收政策也是为了国家的良好发展,所以为了国家的利益,您还是应该减少税务规避的问题,积极的纳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对于分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分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


·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


·作为脑萎缩患者怎么立遗嘱 一、作为脑萎缩患者怎么立遗嘱?
      作为脑萎缩患者怎么立遗嘱一、作为脑萎缩患者怎么立遗嘱?脑萎缩患者如果已经神智不清醒是不能立遗嘱的,因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夫妻间签订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
      不得不说现如今导致夫妻离婚的因素很多,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婚外情行为,而有的夫妻为避免离婚损害到自身利益,往往会事先签订净身出户......


·被迫犯罪应该如何判刑
      有可能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迫犯罪叫胁从犯。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


·协议离婚财产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要公证吗?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的基础。没有建设就没有房子。建筑工程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也有......


·离婚协议书无抚养费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无抚养费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据该离......


·结婚证领了一年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一、结婚证领了一年离婚要退彩礼钱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


·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


·房子产权到期后国家收回怎么补偿的?
      房子产权到期后国家收回怎么补偿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