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因此在这方面就很容易产生争议。那要是夫妻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1、夫妻协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于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首先由夫妻协商确定。这是因为,作为孩子的父母,夫妻双方都应当从对孩子有利的角度出发,通过积极地协商和考虑,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协商是解决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归谁的最好的办法。这是因为,如果夫妻可以在和睦友善地环境中对小孩的抚养权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后夫妻关系一般也不至于恶化,这样就为小孩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环境。
  
  2、向法院起诉
  
  但现实是残酷的,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取小孩抚养权往往打得不可开交。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常常想当然地把孩子当作一种私人财产,为孩子的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很多人离婚时都难以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达成协议,这个时候也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了。
  
  虽然说,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具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是,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取小孩抚养权而闹上法庭,最终双方伤了和气、成了仇人,以后不管哪一方争取到了小孩的抚养权,都很可能阻挠另一方探望孩子。因此,从长远来说,离婚案件中通过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时,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
  
  二、法院如何判决孩子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怎么判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的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
  
  3、十周岁以上的小孩怎么判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要是在离婚的时候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的话,其实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协商处理,如果真要闹到法院的话,对子女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一般在无法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此时法官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抚养问题做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再婚后如何订立遗嘱
      再婚后如何订立遗嘱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嘱生效的条件完全适用继承法对遗嘱的一般规定。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


·二手房哪些部分不算建筑面积
      二手房买卖中也要清楚的知道,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实用面积的大小,这样才能准确的知道购买的二手房的价格如何,是否划算。那么实践中,二手......


·意定监护民法总则中的规定是什么?
      意定监护民法总则中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意定监护《民法典》中的规定是什么?监......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参股新三板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参股新三板是什么意思?新三板在当代社会是比较时髦的一个名词,新三板市场原来指的事进行转让的试点。但是在现在社会,很多人都会选......


·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合同价的多少合适?
      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合同价的多少合适?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


·法院判决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法院判决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一、法院判决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法院判决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因为这不是在法定的中断理由中的一种。当人民法院作出生效......


·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
      在市场的投资经营当中,投资一直都是有着一定的风险与机遇的。部分人会选择作为公司的股东,对企业进行融资支持,获得相对应的收益与股份。但是融资也......


·工程建设纠纷律师的业务内容在线咨询 > 一、律师的性质是什么?
      工程建设纠纷律师的业务内容一、律师的性质是什么?就“律师”的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现在出门见到的多数都是机动车,随着经济日益发达机动车成为了我们生活应该有的必需品,所以也会发生很多关于偷窃机动车的事件发生......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一、基本概念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


·实际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怎么办?
      实际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怎么办?可以申请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