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慢性病医保申请书规范是什么?

慢性病是又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疾病的总称,因此慢性病有很多危害,就医也会比其他疾病多出很多花销,按照规范书写的慢性病医保申请书如若得到社保局审批通过,会给患者节省很多开支。慢性病医保怎么申请报销,慢性病医保申请时需要填写表格经过社保局审批。具体如下:一、慢性病医保怎样申请?慢性病之列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二、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1、已享受2015年居民慢性病待遇者,如病种无变化,按照原病种继续享受2016年居民慢性病待遇,无需填写2016年居民慢性病申请表;已享受2015年居民慢性病待遇,有新增病种需要申请者,按照新申请人员对待,即新老病种需要同时申请,将所需申请的全部病种填写至一张申请表,并分别准备所需申请病种的病历资料;2、2016年居民慢性病申请人员每人限填一张申请表,所需申请病种全部填写至申请病种一栏;新申请人员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两年内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原件,病历需加盖红色骑缝章。其中: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需提供三甲医院病历;精神分裂症需提供专科医院病历。3、填写申请表时,拟选定点医疗机构一栏必须填写(开展居民慢性病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市医院、中医院、瑞康医院),申请通过后,将按照填写内容直接录入医保慢性病管理系统,一年内不得变更,请慎重填写。4、申请表中医疗机构意见由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填写盖章有效。5、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将申请人员信息汇总后,以电子表格(格式见文件附件)形式报送至慢性病管理科。三、新增慢性病种有哪些2016年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由3种增加至10种,新增加的7种病种是: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精神分裂症(药物维持治疗)、血友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原3种病种是: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书写慢性病医保申请书,需要填写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进行相关活动,如实填写葛洪申请表格,审批通过后,由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将申请资料进行汇总送至慢性病管理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会判得重吗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判刑比较重,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离婚后小孩抚养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后小孩抚养问题如何争取?很多夫妻因为情感破裂或者是其他原因选择离婚时,除了财产等问题之外最棘手的还是关于小孩的抚养权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按......


·一、交通事故提车有费用吗?
      一、交通事故提车有费用吗?不需要,《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根据职责界定,交通事故车辆的查......


·一次性口罩涨价到多少可以举报?
      一次性口罩涨价到多少可以举报?一次性口罩涨价到多少可以举报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数字,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更多依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按照《中华人......


·哪些情形可以减轻行政处罚
      哪些情形可以减轻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社会上有很多地方还会继续雇佣退休的员工为自己服务,但经常会发生退休员工发生工伤时不知道怎么办?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


·一、北京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一、北京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一、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第一,在判断股权转让合同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