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一、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1、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按照万分之五征收。 具体办理手续如下:1、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在向工商部门申请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向地税部门或工商部门的登记窗口索取“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填报相关股权转让的情况。2、纳税人凭填写好的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到地税部门设在市审批中心的窗口申报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地税部门审核资料后开具《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并告知其应提供给地税部门核查的有关资料(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税目:由于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二)股票转让所立书据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三)税收优惠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二、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已经明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财税[1988]25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对于香港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收的问题,则需要根据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的按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计征印花税。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后,应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去进行申请,做好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好登记手续,然后向相关部门进行缴纳税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代理注册分公司双方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代理注册分公司双方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职业权利的特点有哪些?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职业权利的特点有哪些?根据法律的规定职业权利有隐蔽、强制以及固定性的特点,具体特点如下:1、职业的社会属性。人类在劳动过程中......


·在生活之中
      在生活之中,时常有交通事故发生,每一种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都不同,但无一例外,事后总是要进行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的。有的交通事故不算......


·老年痴呆如何在监护人监护下立遗嘱?
      老年痴呆如何在监护人监护下立遗嘱?一、老年痴呆如何在监护人监护下立遗嘱?老年痴呆就代表着是属于无民事能力的人不可以立遗嘱,监护人也不能代立......


·一、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确定日后的一个误工费用的赔偿,因为在医院治疗的这段时间不能前往用人单位来继续的......


·认定累犯的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累犯的标准,其实也就是认定累犯的标准。如果罪犯再次犯罪的,此时不能很绝对的就认为他是构成累犯的,需要先讲过专业的认定才行。那我国法律中规......


·债权转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本身,并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成为债权人的民事主体享有原债权人的权利,包括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和提起诉......


·坐牢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坐牢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坐牢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想要离婚也需要等到对方服刑完毕之后。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在我国离婚只有二种方式:协议离......


·一、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
      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一、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不算,孩子的压岁钱是长辈赠与给孩子的财产,是归孩子所有的,父母只能暂时替孩子保管压岁......


·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代的社会里,员工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就会辞职,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那员工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劳动法辞职对于员工们要注意什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