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注册商标被人抢注该怎样进行维权

注册商标被人抢注该怎样进行维权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并为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即应认定属于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证据证明该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即当事人应举证说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已经达到了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知名度的程度。注册商标被人抢注,肯定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维护,但是具体的操作需要自己合理的获悉有关的法律知识,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一般情况下是法律手段来进行权益的维护与保障,进而减少自己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平阳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的本质在于发展,企业以及国家由于需要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扩大建筑基地,就会出现征地的相关问题。那么什么是征地?征地需要怎样的补偿?其补偿标......


·结婚打架如何来进行处理?
      结婚打架如何来进行处理?结婚打架到具体处理的时候,需要首先由当事人来进行一个伤残方面的鉴定,如果说已经达到了轻伤以上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就会按照......


·关于打架斗殴的后果是什么
      关于打架斗殴的后果是什么?打架会造成伤害,导致违法犯罪,并且承担赔偿责任。打架致人伤害,应当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微伤,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


·劳动者的残疾赔偿金谁支付?
      一、劳动者的残疾赔偿金谁支付?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


·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是否还要给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
      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是否还要给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无需签字用人单位此类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即可,无需在原劳动合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规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规定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共同犯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追诉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看,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


·一、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有效吗?
      一、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有效吗?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是有效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


·侵害财产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侵害财产罪案件的类型很多,如故意损毁财物罪属于典型的公诉案件,如侵占罪则属于典型的自诉案件。侵犯财产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