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 %)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 。
  第二条 受让方只享有该 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 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 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 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 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 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 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 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 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
  第十四条 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 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对于公司无偿奖励给企业员工的股份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留住员工,使员工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增加对企业的归属感,但是获得奖励股份的员工离职,无疑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甚至是无法掌控的法律风险,所以很多公司在奖励给员工的股份方面都作出了相应的限制条款,比如员工一旦离职企业将无偿收回奖励股份,这样做就会大大降低了企业承担的风险。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股权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综上所述,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的拟定,既可以起到奖励员工的作用,鼓舞士气,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这些无偿赠送的股权引发的法律问题,员工一旦离职将无偿收回股份,这样做大大降低了企业的风险,同时也对被转让人对股权的处置行为进行了约束。以上就是我们对“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问题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施工合同有无诉讼时效的限制?
      施工合同有无诉讼时效的限制?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


·1.对于有醉驾案底办理签证的问题
      1.对于有醉驾案底办理签证的问题,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当事人因为醉驾而留下了相关的案底,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去办理签证来申请出国的,因......


·我们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我们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


·亲生父亲不给私生子抚养费可以吗?
      一、亲生父亲不给私生子抚养费可以吗?亲生父亲不给私生子抚养费是不可以的,任何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在我国夫妻结婚后普遍都是要买房的,但是终究难逃离婚这一地步,离婚时对于房产的过户往往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


·资金入股合作合同范本
      资金入股合作合同范本一、什么是入股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员工入......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一、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1、铁路用地。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


·离婚后的结婚证可以扔了吗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因此,结婚以后......


·刑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根据最新规定,醉驾并不是一律入刑,下列醉驾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1、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2、犯罪情......


·双务合同中,原告起诉请求继续履行,经法院审理查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时,应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或者债务的标的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