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
(4)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1)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2)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上面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拆迁补偿国家是没有一个绝对硬性的标准的,只对拆迁居住房屋作出了一个大的框架上的规定。所以各地在拆迁补偿方面是有较大的差别的,这就提醒我们一定要在拆迁之前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对于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应该视不同情况而定,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最新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夫妻债务清偿原则是什么
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
·支付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如何确认
支付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如何确认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
·一、车祸行人误工费怎么算?
一、车祸行人误工费怎么算?(一)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
·注册资本到资要交印花税吗
一、注册资本到资要交印花税吗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时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
·怎样写工程承包合同?
怎样写工程承包合同?(一)承包方法:(1)承包形式:单包,即包工不包料。(2)工作量:工程上的水电安装;临时设施上包括:办公室、门卫、仓库、宿舍......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理?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理?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的办理主要是:1、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
·税款的滞纳金是罚金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个疑问,税款滞纳金是罚金吗?滞纳金是因为逾期缴纳一些费用而产生的额外需要缴纳的钱。罚金则是因为犯错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
·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年检怎么办?
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年检怎么办?关于企业年检,现行适用的有关法规为:《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