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

《民事诉讼法》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现实的生活中是会发生很多的民事纠纷和问题的,一般情况下您都会选择法律的途径解决处理的,也有这种情况,在法院判决和规定之后,一开始被告还能好好协调和改正后来就不执行了,那么此时作为当事人就有权利提交《民事诉讼法》恢复执行申请书,至于范本是如何的如下文所示。《民事诉讼法》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_____,男,汉族,联系方式被申请人:镇煤矿,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矿长,电话:被执行人:_____,男,汉族,联系方式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因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业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5960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生效后在申请人的执行过程中,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第一被申请人拒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特申请贵院给予恢复对判决的强制执行。请求事项:1、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再给付申请人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关费用288705元;2、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从判决生效日起至前述费用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双倍债务利息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承担本案执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因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业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5960号民事判决,判决为:“一、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二、由原告(被申请人)重庆市渝北区中河镇煤矿给付被告(申请人)张___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65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6950元、伤残津贴3118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550元、生活津贴2478元、交通费200元、鉴定检查费1027元,合计388705元,限于判决书生效后立即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一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均于2008年11月份领取判决书后未上诉。该判决生效后,两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执行的过程中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为“由第一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270000元,此款在2009年3月前付100000元,其余170000元从2009年4月起每月给付5000元,2009年12月前全部付清。否则申请人可以要求恢复对判决的执行并由第二被执行人承担担保清偿责任”。《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第一被申请人支付了首期费用100000元,但至今并没有按《执行和解协议》给付每月的5000元而未履行约定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恢复对判决的强制执行并要求第二被申请人承担担保清偿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为谢!此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综上所诉,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民事诉讼法》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了,其实在您遇到了这种情况的时候不需要担心的,一样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的,至于恢复执行的申请书应该包括了申请人的信息以及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还有申请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有什么惩罚?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罪名。非法分子通过违法行为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是诈骗行为,诈骗金额也因不同情况而定,那么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况,法律会......


·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什么?一、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确立方法是判断诈骗行为实施地,《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个人对借条可以更改名字吗?
      个人对借条可以更改名字吗?不能更改,除非双方自协商一致。债权人更改就是债权人变更,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名字改了,就是债务承担人变更,需要债权......


·立遗嘱的内容的要求是什么
      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先了解清楚国家法律关于遗嘱的规定,不然写出来的遗嘱,就有可能时无效的,那么最后也不会得到执行。具体说来,立遗嘱的内容......


·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 一、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
      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一、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一、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财产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


·一、在婚姻关系内一方出轨违法吗?
      一、在婚姻关系内一方出轨违法吗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就违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重婚罪怎么判......


·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可以吗?
      部分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存在着这样一个疑问,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女方这样的做法对吗?事实上,对于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的分配......


·专利申请可以几个人用?
      专利申请可以几个人用?根据《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已经打破传统的家族式经营模式和一家独大的经营方法,现在的公司基本都是采用股份制,既然是股份制就涉及到股权的转......


·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