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股权转让与登记
  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合计100 %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 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按约定价格转让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新法人和股东,受让方同意按约定价格购买该100%股权。
  2、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登记日为股权转让日。自合同签定日起,该公司税务申报由受让方负责。
  3、自股权转让日起,转让方放弃一切在目标公司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 转让方的保证与担保:
   1、转让方保证/担保: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其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合法拥有的股权,转让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转让方已获得目标公司其它股东的充分授权:授权本文件签字股东全权代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署本协议,并做出与签字股东相同的保证与担保。转让方保证对所上述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法规据实申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缴清应纳税款,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反增值税政策法规之事实,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普通发票等违反税收政策法规之事实。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没有已经发生但尚未宣判的诉讼,没有已经宣判但尚未执行/正在执行的未了诉讼,也没有将要发生的潜在诉讼,没有未结清的税务(包括国税、地税)处罚或税务欠款。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4、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所有债务(包括已在账簿纪录的债务和未在账簿纪录的担保、抵押、质押等或有债务)均妥善处理完毕,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不会遭致股权转让日前任何债务单位/个人的追索、诉讼。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所有已开出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全部兑付,股权转让日后目标公司不会收到转让日前开出的要求兑付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已于所有员工结清劳务报酬/工资及社保关系。股权转让日之后,目标公司不会遭致以前员工的劳动纠纷、报酬纠纷和社保处罚。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7、转让方保证/担保:目标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均全部提交给受让方指定的第三方,用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让方担保
  受让方保证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证件展开经营活动,签署任何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否则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受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受让方保证/担保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从转让方所获目标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不用于除目标公司变更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受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四条 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分割:
  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诉讼或而导致的目标公司损失,由转让方全部承担。
  自股权转让日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盈亏分担
  变更登记前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转让方已全部分配/承担完毕。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受让方即成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股权转让后的产生的利润与承担亏损。
   第六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变更费及变更手续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股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股权转让其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先协商,协商无效的,向受让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指纹(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 贰 份,转让方全体股东、受让方全体股东及目标公司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的条例内容还是相对比较全面的,有这方面需求的可以根据此参考参考,总之,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里面应该对转让方和受让方都作出保障和规定,毕竟股权转让并不是小事情,所以我们再次建议您签订协议的过程最好由专业的律师全程负责以确保协议的效力以及条例的全面性。更多知识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有哪些出资方式一、有限合伙人能够用什么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一、驾驶证暂扣期间是否赔偿交强险?
      一、驾驶证暂扣期间是否赔偿交强险?驾驶证暂扣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也会赔偿,因为这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赔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潼南征地补偿由什么构成?
      潼南征地补偿由什么构成?潼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


·在民诉中证人不作证可以吗?
      在民诉中证人不作证可以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


·离婚之后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本身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实际抚养孩子成长,而另一方在需要定期支付孩子抚养费,但现实中有的人离婚之后却不按照之前......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n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n标准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安徽苗圃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安徽苗圃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近年来,城市为了进一步规划发展,扩大开发面积,许多农村房屋均被列入征地范围。而同时导致征地拆迁纠纷时常发生,发......


·构成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处罚条款根据刑法第328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工伤赔偿问题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日常生活中,工伤赔偿问题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与我们息息相关。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


·对公职人员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
      一、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