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
  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了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的行为可撤销行为。判断非正常压价的标准,从理论上讲,应与出卖时的市场价格水平大体相当。在实务中,应考虑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市场交易的风险性,对于稍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售行为,一般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不能一概地予以撤销。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0.7以上则应视为过低价格。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的行为,在英国破产法上称“过低价值交易”,规定称,与他人进行的交易使公司得不到约因,或与他人进行交易中,对方提供的约因价值远远低于公司在钱或金钱价值方面提供的约因,均属过低价值交易,可予以撤销。
   二、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可通过侵权损害赔之诉或不当得利返还之诉追回财产。
   三、可撤销的偏颇行为。
  偏颇行为是大陆法国家的用语,指债务人在临界期间内实施的,使个别债权人的地位得到伏于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在英美法国家称为优惠行为。该行为撤销的理论依据是保护债权人地位的平等,具体包括1、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2、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3本意清偿,即对到期既存债务的清偿。这种清偿,当事人的主观上必须有恶意,即债权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债务人已无支付能力的本意清偿可予撤销。
   四、债务人的无偿行为。
  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是指破产债务人将本属于破产财产或权利的以无价或几近无代价的方式过度给第三人的行为,包括1、无偿转让财产,如赠与,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3、对外提供无偿担保。
  《破产法》中规定撤销权的行使由管理人进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只要公司存在上述的事由,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的行为,收回公司作为债权人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如果管理人怠于行使此权利时,债权人的利益必然会受到损害。所以破产法中规定的撤销权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关于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或相关知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哪些一、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


·辞退员工补偿金电厂如何规定的?
      一、辞退员工补偿金电厂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电子产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些电子产品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而且对于法律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他项权的房子如何过户?
      他项权的房子如何过户?正常是不能转让的,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二手房买卖、继承房屋、赠与房屋的时候其实都是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


·买回迁房能贷款吗?
      买回迁房能贷款吗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贷款人申请......


·盗墓的人怎么判刑?标准是什么?
      盗墓人如何判刑?一、《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关押?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关押?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


·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现如今,在大多数的国家仍旧是保留了死刑处罚,一般死刑都是针对那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的罪犯作出的。而在不同的国家,关于死刑的执行方式却有所差异,......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据了解,去年4月温州部分市民拥有房产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续期面临要花费占到房产交易价1/3到一半左右、数十万......


·关于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的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前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婚后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从法律效......


·行政案件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行政案件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