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拘传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拘传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对拘传的规定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强制性,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因此,拘传与传唤不同。在我国,拘传不以是否已经传唤为必要条件。拘传由侦查人员或者司法警察不少于两人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强制其到案。传唤、拘传持续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适用传唤、拘传时间延长规定的注意事项
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都力求简洁、明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也不例外,它不可能囊括所有的内容,那么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传唤、拘传时间延长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一)严格限定重复适用传唤、拘传时间间隔。由于传唤、拘传都可以重复适用,易造成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在案件陷入僵局之后,通过采取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在综合考虑侦查实际和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等因素后,就传唤、拘传间隔时间应确定在48小时内,这样,既可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又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际。(二)在传唤、拘传期间,应满足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需求。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所谓的 “必要的休息时间”应当与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相结合,如果犯罪嫌疑人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应适当延长其休息时间,反之亦然,在建立在不影响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健康的基础下,合理、合法地利用传唤、拘传时间。(三)适用传唤、拘传时间延长的规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传唤、拘传虽然都具有非羁押性,相比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而言程度很轻,但其毕竟也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如今,法律又规定了传唤、拘传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从保障人权的角度来讲,履行告知义务是必须的,需形成书面告知文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四)在传唤、拘传期间,实施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刑讯逼供,而且其对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审判阶段翻供,保护侦查人员免受被追诉人的不实指控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传唤、拘传时间延长到24小时,侦查机关应当也是必须要落实好在延长的12小时里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五)传唤、拘传时间延长并不是万能的,需要改变落后的侦查模式,同时也需要侦查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从侦查实践来看,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往往采用了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即在掌握了一定的犯罪线索以后,就立即讯问犯罪嫌疑人,然后再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线索收集其他证据。 这种侦查模式,易导致出现刑讯逼供等现象的出现,所以迫切需要对侦查模式进行调整,加强初查。另一方面,侦查人员应不断加强实践锻炼,有针对性地培养讯问技巧、突破案件能力,努力提升侦查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传唤、拘传时间延长的制度。虽然新《刑事诉讼法》虽增加了传唤、拘传的时间延长的规定,给职务犯罪的开展带来了机遇,为案件的顺利侦破创造了时间,但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乃是约束和限制权力”,所以这种延长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它有它严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侦查部门在侦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如此,才能使这项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新时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发展。综上所述,关于刑事诉讼法拘传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已经告诉您了,关于为了促进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所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有的是拘留还有监视居住等等,这些措施的行使也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规定和程序限制的,如果在这过程中违法了,是会侵犯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时候,就容易面临破产的风险,破产必不可少的就是清算。但是什么情况破产清算在破产法中是有严格的规......
·停在小区车辆被划谁负责?
停在小区车辆被划谁负责?停在小区车辆被划之后是需要找肇事人负责的。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依据物业合同的相关约定,可......
·夫妻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
生活中,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首先要做的就是搞清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否则案件就不会得......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法主要规定的都是程序方面的问题,而像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民法刑法规定的都是比较实体方面的问题,实际上您对于刑事诉讼法的是时效不是特别的清......
·继承房屋遗产税是多少?
一、继承房屋遗产税是多少?目前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继承房屋遗产税的征收。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继承人吗不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刚从高校毕业出来的大学生,通常都是会在工作地点附近租房居住。虽然他们都清楚这时要签订一份租房合同,但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这个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
·结婚登记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结婚登记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向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即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复议。《行政......
·石家庄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石家庄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
·嘉陵区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嘉陵区政府机关所有的行政事务都与嘉陵区老百姓有着紧密的关系,很多老百姓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会被政府无故侵害,就希望政府机关能够尽可能地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