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单位双方合作,就要订立合同,明确彼此的义务和权力,以及违约的惩罚,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其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还有效呢?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个情形。下面我们就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是否有效进行解答。一、违约责任的定义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第八章对违约责任做了概括性规定。二、司法中各种观点(一)、 第一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二)、第二种观点是: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另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三、违约责任的分析合同无效,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无效后,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过错责任。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以上就是我们的解答,首先是关于违约责任的定义阐述,然后是司法中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违约条款无效,一种是仍可适用,而回答是,如果没有对违约条款有效的相关规定,那就是无效的,另外,我们补充了有关合同无效时,有效的条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遗产多分的情况具体是什么?
      一、遗产多分的情况具体是什么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


·一、赌博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赌博拘留的时间是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


·上诉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上诉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上诉100年也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若出现了感情破裂等......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有区别吗?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有区别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和从犯在判刑上是有区别的,主犯要承担寻衅滋事全部的犯罪,而从犯可以从轻、减轻......


·一、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何时开始?
      一、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何时开始?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判刑多久不用去监狱
      一般需要看剩余的刑期,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以不用去监狱,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在看......


·离婚后多久债务没关系?
      离婚后多久债务没关系?离婚后两年左右债务与另一方没关系,首先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欠的债务,这种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双......


·丈夫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丈夫的第一监护人是谁?丈夫的第一监护人是配偶,如果夫妻双方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主体,......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


·询问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
      询问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一、询问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目前,针对询问笔录的证据类型还存有一定的异议,有的学者认为其属于证人证言,而有的则认为其属于......


·农村怎么举报违章搭建
      向乡、镇人民政府举报。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