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费交纳标准是多少


  进行离婚诉讼,原告方在起诉的时候需要预交诉讼费,否则的话法院是可以不受理案件的。但是这个离婚诉讼费也是有具体的交纳标准的,而不是任由法院说了算。那到底离婚诉讼费交纳标准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费交纳标准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二、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如果离婚案件不涉及到财产的话,那么一般是在50元-300元之间收取诉讼费,当然要是涉及到了财产分割,那么收取的离婚诉讼费就会相对高一些。并且需要注意,原告在起诉的时候是预交的诉讼费,最后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但要是原告撤诉的话,则就由原告承担,只不过此时会减半收取诉讼费。上述就是对离婚诉讼费交纳标准的介绍。若你在离婚诉讼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些专业的律师,然后再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


·关押与羁押在我国存在什么区别?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您听到的比较多的可能就是关呀的话是比较通俗理解的。但是实际上我国法律术语当中存在着一个羁押,羁押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是具有......


·门头挂汽车商标侵权吗
      算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工作生活中劳动关系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要满足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我们就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和我们签订劳动协议合同,超出一......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新的规范?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被人打伤误工费补偿依据?
      被人打伤误工费补偿依据有哪些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


·口头上的性骚扰能诉讼吗 一、口头上的性骚扰能诉讼吗?
      口头上的性骚扰能诉讼吗一、口头上的性骚扰能诉讼吗?口头上的性骚扰可以起诉,但要注意保留证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什么??(一)在职职工死亡时,抚恤金的项目包括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供养......


·羁押34天了怎么还不批捕?
      一、羁押34天了怎么还不批捕?可能是公安局和法院那边政法系统在走流程申请批捕令,明天被批捕的几率还是有那么大的,概率不大也不小,可以说是一半半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