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二、交通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2、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他们是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是该法律关系中的直接当事人,直接享有上述请求权。依照有关死亡抚恤的规定,可以成为这种权利主体的人,一般应当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他们不仅可以成为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行使请求权的人,同时也是实际得到抚恤和赔偿的人。至于对死亡补偿费的具体分割一般依据有关共同生活的事实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人是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的话,那么还会涉及到相应的抢救费等等。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对于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就像上文中为您介绍的那样,需要考虑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亲属办理丧失的住宿费等等,比较重要的就是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需要结合受害者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
·企业产假绩效工资怎么算
绩效工资是要根据工作成果来确定数额的,所以,在婚假和产假中是要扣除绩效工资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区别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区别在我国是什么?当代社会,对于很多人来说民法算是比较熟悉的一部法律了,因为您都知道的是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总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第七十条规定第七十条法人解散......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一)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
·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双方都是有使用权的,但毕竟其中会涉及到一些价值很大的财产,例如房产、车辆,那么在行使财产权的时候,就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一、离婚怎样可以分的更多财产?
一、离婚怎样可以分的更多财产?1、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另一半有转移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除此......
·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有哪些
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有哪些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一户多宅;违法违规建房;两年以上未使用;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
·两人合伙的公司如何退出
1、依据您们当初签订的合伙协议履行,通常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或退还投资资金。要看合伙企业现在还有多少财产,按比例退还。2、合伙企业退伙,合伙协议......
·商标侵权经营者怎么赔偿?
商标侵权经营者怎么赔偿?经营者销售假冒品牌产品,确实对品牌造成商标侵权,如果提供证据证明不知所购货物为假,属于正常进货,且提供进货渠道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