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这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该如何认定呢?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条中排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如何理解呢?

      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对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现代物权法一般釆原物主义,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在法律适用层面考虑,物权法与婚姻法同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但物权法是新法,婚姻法是旧法,新法应优于旧法。因此,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精神,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自然增值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投资或管理等无关。 这部分的自然增值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一方婚前所有的古董字画,因为市场行情而价格翻倍,这部分的收益是不认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那么对于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不属于孳息,也不能认定为自然增值,但是是由于所有人一方付出劳动、管理所获得收益,该如何认定呢?在实践中,我们根据财产增值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的劳动努力所得的,认为也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王克曼,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与个体商户之间最直接的劳动证明,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收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


·非法集资属于洗钱的行为吗?
      一、非法集资属于洗钱的行为吗?两者行为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


·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怎么处罚
      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怎么处罚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不扣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处......


·没有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没有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


·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关于医闹问题,我国出现过很多例关于医闹的案件,主要的原因是医疗事故造成的,一般情况下要......


·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程序
      尽职调查通常程序: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


·寻衅滋事轻伤2级从犯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寻衅滋事的过程当中,如果有给过往的行人造成了轻伤二级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对当事人进行民事赔偿的,不过有可能参与寻衅滋事行为的人数......


·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我们会收到一个收据。但是许多人没有收到
      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我们会收到一个收据。但是许多人没有收到票据,并不知道收据是什么样子的。而出现这种问题,其实就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


·一、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需要缴纳吗
      一、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需要缴纳吗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不可以毁约的。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