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要是:
  
  (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参见“构成要件该当性”。
  
  (2)违法性。凡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都可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阻却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虽然该当构成要件但不违法,因而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只有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同时又是违法的时候,才可以构成犯罪。
  
  (3)责任。即要使犯罪成立,除了行为该当构成要件而且又属于违法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人的责任。参见“有责性”。
  
  二、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区别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
  
  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
  
  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
  
  3、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以及精神病鉴定的时间。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都非常清楚的了解,如果说一个犯罪要想受到法律的惩罚的话,他必须要经过法院的一个审理和判决,而法院判决的依据就是《刑法》当中的法条依据,一条一条的看是否能够构成这样的一个要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如何股权转让?
      个人如何股权转让?现在很多投资者都将股权投资作为一个重要的投资渠道,成为公司股东后,如果并没有得到预期回报,投资者往往会将股权进行转让,寻......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


·首付款的缴纳
      首付款的缴纳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一般是要签两个合同的,即与房屋产权人所签署的《买卖契约》,还有与中介公司所签署的《房产中介合同》。房产中介......


·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病历的处理方法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


·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两年?还是无期限限制?如果允许撤销权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撤销权,则可以将对方......


·经济往来行贿多少构成犯罪?
      一、经济往来行贿多少构成犯罪?“经济往来”应包括相关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管理实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投标人为了取得投标资格而向......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在生活中,拆建房屋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在拆建过程中,拆建单位需要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的补偿金......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私募基金合同订立范本
      私募基金合同订立范本私募基金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


·现在不少人准备做生意之前,都得租一个商铺,确定好租金后,双方
      现在不少人准备做生意之前,都得租一个商铺,确定好租金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商铺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对当事人非常重要,里面要写清租金、租期、违约责任......


·诈骗罪适用缓刑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他人发生错误的认识,并由于错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