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是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误解必须是合同当事人自己的误解,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误解,并非合同法上的误解,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利益上的重大失衡,可按显失公平处理。
   3、须表意人无主观上的故意。
   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指一般人如果处于表意人的地位,假使不是由于错误,就不会作出那样的意思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如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
  (2)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认识错误,如以信用为基础的委托合同和对履约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合同(承揽、加工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发生了误解,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性质的误解,如把赝品当作真品;
  (4)对标的物质量的认识错误;
  (5)对标的物价值或报酬的误解。此外,当事人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如果并未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或合同目的的实现,一般不应认定为重大误解。
  在行使重大误解撤销权时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欺骗性质的合同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同的。我国民法也有对这两者区别的解释,具有欺骗性质的合同是合同一方故意欺骗或隐瞒真相,欺骗对方订立合同;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点在“误解”一词上,产生误解的一方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而对方也不存在欺骗行为,这时才能行使重大误解撤销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有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有什么条件?一、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信社可以办理土地......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吗?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


·行政处罚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多久?
      行政处罚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多久一、行政处罚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多久?行政处罚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以......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1、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不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


·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一、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流程如下所述。1、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


·管辖权异议怎么审理?
      管辖权异议怎么审理?一、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