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
1、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不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责任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铁路交通事故?
一、铁路交通事故有哪些按我国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惯例,铁路交通事故应包括"路外伤亡事故"、"铁路旅客伤亡事故"和"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三大部分。......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资料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资料一、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求:载明......
·销售确认书(一)
(凭卖方样品买卖) ______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缴税吗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
·2023商标抢注法律条文主要内容是什么?
商标抢注法律条文主要内容是什么?增加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行为......
·跨国公司外派人员需要同母公司解除合同吗?
跨国公司外派人员需要同母公司解除合同吗?一、跨国公司外派人员同母公司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及相关问题1.公司分立,设立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还是依托......
·新农村建设,不愿意拆迁的该怎么处理?
新农村建设,不愿意拆迁的该怎么处理?对于建设新农民需要搬迁的,一般都是遵守自愿原则的,农民愿意搬迁的话可以搬走,但是如果不愿意搬迁的话也是可以......
·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侵权行为有什么
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侵权行为有什么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
·《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的保护条例
《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的保护条例《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