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资问题一直是上班族尤为关注的问题,工资的多少

工资问题一直是上班族尤为关注的问题,工资的多少,工资的发放情况以及奖金问题都是一个人择业考虑的重要方面,每年都会有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排名,每个城市都有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正常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工资形式包括哪些?
  一、工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
  3、定额工资
  定额工资是按照劳动定额完成的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4、浮动工资
  浮动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随着企业经营好坏及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浮动的一种工资形式。
  5、奖金
  奖金是对超额劳动的补贴,以现金方式给予的物质鼓励。
  6、津贴
  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可否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传统意义的包吃包住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如何理解?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工资形式包括哪些问题的解答,工资的形式包括好几种,他们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都有所不同,所以在工作前要询问清楚工资的所有相关问题,以免日后发生纠纷难以解决。出去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工资,所以您要十分重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更多问题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钱人失踪了借款能要回来吗
      一般是可以的。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务人所欠债务可以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


·离婚时承担债务的代理词内容有哪些?
      离婚时承担债务的代理词内容有哪些?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


·个人信息泄露危害有哪些?
      在网络中随意将自己的信息输入到陌生的网站之中就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的信息被恶意地泄露,但是很多人似乎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没有引起很高的重视,乃至很......


·请问车祸保险赔偿金多久能拿到呢?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


·济南公证处公证费用收费标准
      “公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不时会接触到公证这件事,比如办理签证时;或是涉及到一些合同协议时,甚至是收养、领养和遗产继......


·对于商标被抢注如何申请要回
      一、对于商标被抢注如何申请要回通常情况下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或者对于已经公告期满的提出“商标宣告无效”申请。商标是用来区......


·对运输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检察院不予批捕第几天放人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第几天放人?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


·离婚诉讼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准备哪些材料?一、离婚诉讼准备哪些材料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