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无论是生活需要还是事业需要,我们总会有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需要借款或者是贷款。不管是借款还是贷款都是需要签订一定的证明材料的,这样才可以保证借款人与债权人的利益,证明双方之间的往来金额以及归还时间,这就要求借款承诺书要写的规范,那么借款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借款承诺书怎么写借款承诺书
  ?【借款人】与【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编号】)。【借款人】(以下简称“本人”)郑重承诺:本人保证于日之前归还上述借款人民币万元整。若年信息向有关银行、担保公司通报,同意接受 仲裁委员会仲裁。若年 月在有关媒体曝光。若到期未能归还借款,从年月日开始,本人同意在逾期期间按原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月利率为【利率】,并对逾期还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千分之叁计收逾期还款违约金。若本人到年月日止未归还上述借款,自愿以市场价的五折由债权人处置本人相关财产用于抵偿债务。承诺人(签字):年 月 日二、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问题通过上文描述得到了解答,在签订借款承诺书的时候可以根据上文中的范文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签订,务必要注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借款金额以及归还日期等等,这是为了防止以后发生借款纠纷的时候无法进行权利义务的确定。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主要就有如上几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


·2023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2023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并且都要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发生。由此可见,两者很是相像,但又存在差异,那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


·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诉讼起诉书注意事项是什么
      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权利对存在争议的工伤认定结果书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在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都需要当事人提交关于不服工伤认定的诉讼书。像此类......


·参与多少户才算非法集资?
      很多人对非法集资只有一个表面理解,只知道是违法地集结资金。却不知道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势有哪些,也不知道到底要集资多少金额或参与多少户才算非法集......


·当事人起诉后多长时间下传票?
      日常生活中,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手段解决,比如诉讼等。原告向法院提交诉讼状,法院受理后,会决定开庭审理时间。对于原告来说,自......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没领结婚证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指定监视居住的对象是什么?
      指定监视居住的对象是什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


·残疾人能领养孩子么?
      残疾人能领养孩子么?一、残疾人能领养孩子么?残疾人领养孩子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


·不批捕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一、不批捕取保候审有案底吗?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