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没领结婚证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如下: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三、不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是否受保护?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不承认主义。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只有在补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也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不领结婚证就都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因为现在还是有少部分的人对结婚登记方面的法律常识显得非常的欠缺。如果双方在一起都共同生活了好几年,甚至于都有孩子了,离婚的时候也不一定能分割彩礼,因为彩礼通常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一、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


·一、婚内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内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婚内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一、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


·工伤腿折了有钢板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工伤腿折了有钢板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治疗终结、病情基本稳定后就可以,实践中一般要求出院后三个月至六个月左右鉴定;拆钢板不影响病情变化,且拆钢......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不少人士面临着继子女的抚养问题那么婚姻法规定的继子女抚养关系是怎样的,对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继子女是怎样确定关系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


·土地可以是强迫交易对象吗
      可以。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每个公民的名誉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自己的名誉权被他人侵害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


·在我国打群架用什么刀会涉嫌犯罪?
      在我国打群架用什么刀会涉嫌犯罪?持管制刀具类的,涉嫌持械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二条......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单位工程与分项、分部工程一样,都是其他工程中的子工程,在该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按照施工之前,就制定的单位工程质量......


·劳动法辞退员工可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辞退员工可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


·通常申请工伤认定哪里做
      如果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随便找了一家机构或部门进行的话,很有可能是不会得到受理的,即使有的单位在收取了一定费用之后受理了,因为认定结构不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