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预告登记的效力
   1、排他性效力
  签订转让合同后,在房产尚未交付之前,就存在着同一房产被再次买卖或者被抵押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受让人要求转让人交付房产的债权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现的风险。经过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以阻断其他人取得房产权利的可能性,防止转让人一房多卖以及将房产抵押的风险。
   2、登记顺位保证效力
  房产物权的变动登记,也可能是在同一物上设立多个并存的物权所为的登记,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在同一物之上多项物权并存和竞合的矛盾,预告登记能将各项权利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预先予以排列,并按照该顺序为每一个物权确定一个实现的顺序。如建设单位申请在建工程第一次抵押预告登记后,又对在建工程余额申请第二次抵押预告登记,则在实现抵押权时,第一次抵押权的实现顺序应排在第二次抵押权实现之前,这就是顺位保证效力。
   3、破产保护效力
  预告登记的权利已经物权化,是具有了物权效力的请求权,因此应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效力。即当房屋所有权人陷于破产时,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具有对抗其他债权人、优先破产债权的效力,预告登记所指向的房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使请求权发生指定的效果。
   4、追及效力
  追及效力是指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如甲向乙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后乙又将房屋转让给丙后,卷款逃跑了,这时,当乙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丙搬迁,将房屋强制过户给本人。
   预告登记的效力一共有四点,分别是排他性效力、登记顺位保证效力、破产保护效力和追及效力。这四点效力就可以保证防止开发商将房产转让或抵押给其他人,同时即使是房屋所有权人破产时,预告登记也可以使房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之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比较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比较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一、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比较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比较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不服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管辖法院实际上与“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而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


·培训机构退费法律规定有哪些
      培训机构退费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第二,学校开课......


·未依法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女方提出离婚只能进行应诉。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按每期未还本金额乘贷款利率等到当期应还利息;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将贷款期间的本利和年金化,......


·在孩子的角度上
      在孩子的角度上,年纪还小的时候就会认为可能是自己不乖父母才要分开的,而反观有些父母,在此期间双方都没有冷静下来去有安慰孩子的这个阶段,更为直......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一、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一)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


·股权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股权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一、股权融资的优点1、企业财务风险较小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债务资本而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